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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物疹是一種過敏反應,是指某些人使用或接觸某些藥物後,在皮膚或粘膜上引起的炎性反應,嚴重時會波及其他系統。引起藥物疹的藥物種類很多,主要有解熱鎮痛藥、磺胺類、安眠鎮靜藥及抗生素類。它是在接觸過敏藥物4~5天後,產生對藥物特異性的抗體或致敏淋巴細胞;當再次接觸藥物時所引起的皮疹,此皮疹可在幾分鐘內出現,但也可延遲至數天或更久。皮疹形態多樣,往往一種藥物可引起不同類型皮疹,而不同藥物又可?生同樣的皮疹
[症狀]
1. 藥物疹的臨床表現呈多樣型態,最常見的是蕁痲疹及痲疹樣丘疹,其它亦可見多形性紅斑、水?,甚至皮膚血管炎、毒性表皮溶解壞死症(TEN)、Stevens-Johnson syndrome。
2. 臨床症狀包括癢、刺痛、灼熱感。
3. 比較常見引起藥物疹的藥物有penicillin, cephalosporins, sulfa drug, phenytoin, phenobarbitl, NSAID 等等。
[治療原則]
1. 停用致敏藥物,如無法確定是哪種藥物致敏時,應停用一切可疑的藥物。
2. 給予抗組織胺及外用或口服類固醇治療。
3. 對於致敏藥物應顯著標誌,以免再次發生過敏。
4. 有明顯家庭史及個人過敏史者,在就醫時應向醫生說明,以便在使用藥物時慎重選擇。用藥過程中如果發生搔癢、皮疹或其他不適,應立即停藥,並告知醫生,查明原因。
5. 嚴重時應住院治療。